本工程的供電系統均由成都供電局經電業站以低壓供電。
A. 高壓供電系統
由供電局以一路 10 千伏50赫三相三線形式供正常用電。高壓電纜由地下外圍墻外埋地引入至電業站內,并接入高壓配電屏,分別饋電予干式變壓器,變壓器初級及次級接線為 Dyn11 類別。
B. 低壓配電系統(塔樓供電)
其他承包商將負責由電業站引出高壓電纜接至各塔樓于地下一層的變配電房內的變壓器。在變壓器后引出低壓母排接至相關的低壓配電屏。然后在屏后引出分支上升電纜對對每層的分層箱及電表箱配電。而電表箱后的所有強電設備包括進戶電線連接駁、管線、住戶箱、照明燈頭連燈泡、陽臺防水燈具、開關、插座連電線等均由本承包商提供。
C. 低壓配電系統(住宅公用、停車場、商業裙樓、幼兒園、電影院及地庫等非住宅之地方供電)
電業站將引出高壓電纜接至各塔樓于地下一層的變配電房內的變壓器。在變壓器后引出低壓母排接至相關的低壓配電屏等由其它承包商負責。本承包商負責在屏后引出多組低壓電纜對各自區域內的設備及預留予將來用戶/商戶的配電裝置供電。
各機電主要設備的動力配電由低壓配電屏以電纜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配電至各臺機電主要設備之綜合控制屏或配電箱。
各單獨的負荷點(包括消防卷簾、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箱等),照明及電插座等之配電應以電線穿管方式(暗敷或明敷)由各自有關的照明動力配電箱供電。該等照明動力配電箱的配電電源應由低壓配電屏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供電。
D. 防雷接地系統
本工程之防雷接地系統將采用共享接地方式,建筑物之樁基承臺和底板作為共享接地體,而塔樓屋頂上裝設避雷帶,防雷引下線將利用混凝土柱子內之主鋼筋通長焊接,并將屋頂上之避雷帶及建筑物之底板接地體連接。所有建筑物外墻之金屬門窗須接上主鋼構成之防雷接地系統上。
若項目為高層建筑,為防護側向雷擊,在離地 30 米及以上的樓板,每層圍繞建筑物外側之圈梁的主鋼筋焊接連通作均壓環,并與防雷引下線焊接連通。一切外露在建筑物之金屬件均需與防雷保護系統(如避雷帶、防雷引下線等)連接。
本工程之高低壓變配電系統以及弱電系統等均需與共享接地體連接。整個共享接地系統之接地電阻不應大于 1 歐姆。